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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骆驼城乡鸿武面粉厂 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遗失的公告

来源: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:2024-12-17 11∶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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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权利人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现予以遗失公告。李鸿武遗失坐落于高台县骆驼城乡新明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本(证号:高国用(2000)字第045号,面积:1296.3平方米),现予以声明并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。

权 利 人:鸿武面粉厂

坐    落:高台县骆驼城乡新明村

证    号:高国用(2000)字第045号

联系地址: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60窗口

联系电话:0936-6633411

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2024年12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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